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
政府於1994年成立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 (環保基金),目的是資助本地非牟利機構推行與環保和自然保育有關的項目及活動。項目類別包括「環保教育和社區參與項目」、「社區廢物回收項目」及「環保研究、技術示範和其他項目」三種。根據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條例,環保基金委員會於1994年成立,負責就基金的運用向基金受託人環境局局長提供意見。
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環保會)獲環保基金委員會授權審批環保教育和社區參與項目包括小型工程項目,環保會下設有環保教育和社區參與項目審批小組,審批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申請,及就超過50萬元的資助申請向環保基金委員會作出建議。
環保基金委員會下設廢物回收項目審批小組審批各項社區廢物回收項目,審批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申請,及就超過50萬元的資助申請向環保基金委員會作出建議。
成員名單
環保教育和社區參與項目審批小組
環保教育和社區參與項目審批小組會議紀錄(衹有英文版本)
獲得撥款的項目
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