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綠色機構
獲取「香港綠色機構」的途徑
「香港綠色機構認證」中的「香港綠色機構」及五項證書全年均接受報名,申請費用全免。
在不同範疇上實施環保措施的機構可透過以下三種途徑獲取「香港綠色機構」名銜︰
途徑一:成為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的獲獎者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的得獎者 (即金獎、銀獎、銅獎及優異獎),將自動合資格成為「香港綠色機構」。
途徑二:準則 (1) + (2) + (3)
機構 / 營運單位須同時符合表一所示的準則1、2及3。
途徑三:準則 (4)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出/支持的相關環保約章 + 「香港綠色機構認證」的證書
機構 / 營運單位須同時符合表一所示的準則4 (即(4a) 或 (4b))及簽署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出/支持的其中一個相關環保約章,並獲得「香港綠色機構認證」中其中一張有效的證書。
表一︰獲取「香港綠色機構」的準則
準則 1 |
(1) 於申請時已持有有效的「減廢證書」。 |
準則 2 |
(2a) 於申請時已持有有效的「節能證書」;或 |
準則 3 |
(3a) 於申請時已持有有效的「清新室內空氣證書」;或 |
準則 4 |
(4a) 於申請時已持有有效的ISO14001/ISO20121證書;或 (4b) 於申請時已獲頒「粵港清潔生產伙伴標誌計劃」中的「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製造業)」標誌。 |
若以途徑二或途徑三申請成為「香港綠色機構」的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並聯同證明文件一併遞交。主辦機構將按季度確認並頒發「香港綠色機構」名銜予合資格的機構。
若機構以途徑一自動合資格成為「香港綠色機構」,但沒有收到獲頒通知,請聯絡香港綠色機構認證的技術顧問查詢。
「香港綠色機構」名銜的有效期
「香港綠色機構」名銜的有效期為兩年;經評審後如獲頒名銜的機構符合要求,可每兩年更新使用有關名銜。
計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