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大廈

任何工商業樓宇均可透過其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委員會,免費參與本計劃。在此計劃下所指的工商業樓宇包括所有非住宅大廈,例如教育機構及非牟利組織(如大專院校、醫療機構、宗教團體)的物業、商場及社區設施等。

  • 參加的工商業大廈一般可申請不多於五套回收桶,於每一層開放給公眾使用的樓層各擺放一套。如申請多於上述數量的回收桶,申請機構或需提供更多資料予本會考慮,本會會根據相關資料作出決定。
  • 一經成功參加「廢物源頭分類推廣計劃」後,該工商業大廈將自動成為由環保署舉辦的「工商業廢物源頭分類計劃」的參加者,無需另行申請參加。
  • 參加的工商業大廈必須將獲贈的回收桶放置在大廈管轄範圍內的適當地方,用作廢物回收設施,為期最少三年。本會建議參加的大廈將回收桶放置於垃圾桶附近的當眼位置,以方便租戶及公眾進行廢物分類,同時達致宣傳和教育的作用。大廈亦須確保擺放回收桶的位置符合相關的本地法例和規例,包括《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
  • 大廈必須承諾妥善清潔及保養回收桶,並自行安排清潔承辦商或廢物回收商,定期到大廈收集回收物料,以供循環再造。
  • 本會將為參加的屋苑/大廈所獲贈的室內回收桶(金屬製)提供三年免費維修保養,而室外回收桶(塑膠製)則提供一年免費維修保養,有關日期由送交回收桶之日起計算。保養範圍只限於自然損壞,任何因不恰當使用或錯置回收桶而造成損壞的個案將不會受理。保養期過後,參加的屋苑/大廈需自行聯絡承辦商自資維修回收桶輕微的損耗部分或按需要聯絡環運會秘書處申請更換。
  • 此外,參加的工商業大廈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所獲贈的回收桶轉移到大廈以外的地方或隨意丟棄,並須執行適當的措施,防止回收桶被惡意破壞。如回收桶因自然耗損致不能使用,該大廈須負責安排廢物回收商妥善回收該等回收桶。

回收桶種類

參加辦法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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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廢物源頭分類計劃"。